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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A背景下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救济制度研究》
来源:研究中心 作者:张伟君、张韬略、韩萌、赵勇、李茂、黄怡   发表时间:2016-05-24  阅读次数:
ACTA 协定2011年10月1日在日本东京正式签署,其目的是为了更加有效地打击盗版和假冒行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黄金标准,提高全球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水平。虽然中国并没有加入ACTA协定的国际义务,但是由于ACTA协定很大程度上将矛头直指中国,中国必然面临发达国家要求接受ACTA协定规则的压力。毋庸讳言,假冒和盗版行为(尤其是数字网络环境下的侵权行为)仍然对现行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的执法措施和法律责任追究制度)的有效性提出了挑战,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救济措施是否需要进一步突破既有的法律制度框架,是一个急需回答的现实问题。

本课题研究分析了ACTA协定规定的知识产权执法措施与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的相同或差异,以及ACTA协定规则所带来的挑战、影响与后果,有助于我国政府客观地判断ACTA协定可能对我国有关法律制度所带来的冲击,也有助于我国政府决定对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行如何的应对和调整,最终有助于我国政府在国际谈判中确定以怎样的策略去应对国际压力并作出适当的抉择。

另外,针对TPP谈判的最新进展,研究报告也同时关注和研究了ACTA以及TPP协定中知识产权规则(TRIPs Plus)对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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