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美国反垄断协会向美国联邦第三巡回法院提交了一份杜兰特制药公司不正当竞争案的意见陈述,此案由美国反垄断协会揭发并发表报告,此次陈述的临时法律顾问都为一些出版有众多知识产权法、竞争和反垄断法等书籍的教授,他们多对本案的唯一兴趣在于,在专利法和反垄断法的发展过程中,为了公共利益和公共健康,如何在创新和竞争中间找到平衡。
本案的美国杜兰特制药公司,通过协议的形式,拖延新药的开发应用。这一协议使得200亿的名牌高价药物获得了比普通药物更多的竞争优势,使得消费者每年大约多花35亿到120亿美元的药费,而且这个费用正在逐年快速增长。
除了经济损失,这些协议已经严重影响了公众的健康,人为地使药物价格膨胀,掏空病人的钱包,强迫病人花更多的钱买他们的药物。
考虑到当名牌药物开发商给付普通药物开发商上千万美元使其放弃普通药物的专利,考虑到这些协议的反竞争的巨大影响和反竞争的明显意图,联邦两大反垄断机构和众多的权威评论员提议,依据哈奇维克斯曼法案(Hatch-Waxman Act),这一协议行为假定违法。哈奇维克斯曼法案是美国颁布的鼓励普通药物研发应用,与反垄断法中反对打压潜在竞争者一致的法案。
(来源:
http://www.antitrustinstitute.org/~antitrust/content/industries-issues-ip-and-innovation时间: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