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0日,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TFTC附条件批准六家主要蓝光技术开发商组建一个专门从事蓝光专利技术许可的合资公司—One-Blue。六名股东将其互补的蓝光专利授予One-Blue,并由后者将专利池作为单一专利授予所有蓝光产品制造商。One-Blue及其股东承诺彼此不交流竞争敏感信息,各方仍可独立授权各自技术,不限制参与方开发或使用竞争性产品或标准。TFTC认为这一交易将降低本地制造商的交易成本并促进下游市场的竞争。作为批准交易的条件,One-Blue及其股东不得限制被许可人对蓝光专利的应用,开发或使用竞争性产品或限制其质疑One-Blue专利许可的必要性和有效性的权利。
(来源:http://www.cca.org.cn/web/gjjl/newsShow.jsp?id=45257时间: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