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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学迪斯尼打造品牌的生意经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研究中心 作者:张伟君   发表时间:2011-08-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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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发表于2011/8/19 《中国知识产权报》,http://www.cipnews.com.cn/showArticle.asp?Articleid=20777

 

 

 

      迪斯尼乐园落户中国上海已成事实,小朋友们是很开心的,因为可以在家门口逛迪斯尼了。但是,大人们却得担心自己的钱包又要瘦一圈了。
      迪斯尼品牌为什么如此有魅力呢?有人总结出迪斯尼这个“赚钱机器”的商业模式是:推出一部制作精美的卡通电影,赚进第一轮;让游客高高兴兴地在卡通人物形象和主题乐园共同营造出的氛围中去游玩,赚进第二轮;迪斯尼专卖店通过销售各种品牌产品,赚进第三轮;迪斯尼还通过自己的电视频道和媒体网络造势,赚进第四轮。这就是广为人知的以某种动画形象为中心,串联起影视娱乐、主题乐园、媒体网络及相关消费品的“品牌乘数型”利润模式。可以看出,迪斯尼公司对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运用发挥到了极致,知识产权价值在迪斯尼的盈利中占据着巨大的份额。
      上海迪斯尼项目的核心则是主题乐园和度假区,中方和美方采取合资的方式来共同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共享经营收益。然而,由于迪斯尼的知识产权并不作价入股,而是另行许可给中外合作的项目公司,因此,上海迪斯尼项目建成后,美方不仅可以享受旅游、度假项目的获利,还可以“旱涝保收”地收取任何迪斯尼文化产品的版权和品牌使用费。
      上海迪斯尼不仅仅是个旅游项目,还是个文化项目。文化产品的成功开发,对于提升主题乐园的人气无疑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迪斯尼乐园如果缺了那些有血有肉的动漫故事和卡通形象,其对游人的吸引力必然大大降低。因此,文化和旅游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据初步测算,上海迪斯尼项目建成后将带动文化产业总产出年均近60亿元的增量,拉动文化产业增加值每年近40亿元的增量,这无疑是促进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一个契机。
      如今,需要我们思考的是: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如何搭上“迪斯尼乐园”的快车,借助迪斯尼的品牌效应,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消费者口味的文化产品,使深受老百姓喜爱的中国卡通形象也能在迪斯尼乐园一展身姿呢?
      据媒体报道,上海迪斯尼乐园除了包含全球游客所熟知并喜爱的迪斯尼标志性体验外,还将会有专门为中国人所量身设计的、上海迪斯尼度假区独有的元素,上海迪斯尼将融合鲜明的迪斯尼特色和中国特色。事实上,迪斯尼已经与中国著名动漫品牌“喜羊羊”展开合作,动漫片《喜羊羊与灰太狼》已通过迪斯尼频道向亚太区52个国家和地区播映,同时还授权迪斯尼作为总经销商,共同开发衍生品,而迪斯尼为这一“联姻”付出金额达16亿元。这实在是一个令人欣慰的消息,值得中国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人士思考和借鉴。也许,中国的动漫产业可以配合上海迪斯尼项目“中国化”的需要,创作出一批受中国公众甚至外国人欢迎的卡通形象和动漫影片,并让越来越多的中国原创卡通人物成为上海迪斯尼乐园的主人。
      中国人花巨资在上海这块寸土寸金的“宝地”上打造的美国文化乐园,不应该仅仅成为迪斯尼文化产业链上的一个橱窗,更应该成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走向世界的一个平台和助推器。中国企业不应该仅仅在迪斯尼乐园的硬件设施投资中赚取一点点利润,更应该努力在迪斯尼乐园推出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创意产品,获取更大的知识产权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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