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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时美公司垄断协议案
来源:http://www.antitrustinstitute. 作者:002   发表时间:2012-04-16  阅读次数:

      2009年1月4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百时美公司(Bristol-Myers Squibb Company )由于拖延向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通报设计波利维药物(drug Plavix)的协议,向联邦贸易委员会缴付了21000000美元的罚款。

      案件的主要缘由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在2003年通过了一个法案和命令,法案要求美国的制药公司必须及时准确地将他们之间的协议同时报告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会和美国司法部。

      百时美公司于2006年就专利纠纷与奥贝泰克公司(Apotex, Inc )签订了一份调解协议,该协议涉及的潜在竞争是轰动一时的波利维药物,协议规定如果奥贝泰克公司作为独占性的波立维药物销售商,百时美公司在未来六个月内将不再发行新版本的药物。当被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调查时,百时美公司又撤回了与奥贝泰克和代理商的协议,而且协议内容有所扩大,涉及新的约束性规定。

      由于百时美的行为违反了美联邦贸易委员会在2003年颁布的药品现代化法案和命令。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联合美国司法部发垄断局对百时美公司展开了调查,百时美公司反驳认为,他们推出的波利维药物仍是一般的往常的版本,他们已经很多年没有推出新版本。由于未找出百时美公司签订协议反自由竞争的证据,美国联邦法院仅就其中的一项做出判决,即百时美公司向联邦贸易委员会缴付巨额罚款。

      (来源:http://www.antitrustinstitute.org/~antitrust/content/industries-issues-ip-and-innovation时间:200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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